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我省5家企业进入国家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名单

发布日期:2019-07-26 16:16 来源: 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辑:经信委站点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名单。我省天能电池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进入名单。这次入选的试点企业特点是,知识产权数量多、质量高,企业基本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典型经验。

  为了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是为落实制造业知识产权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重新启动了“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工作。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围绕制造强省、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着力提升制造业竞争能力,积极开展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培育,不断探索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新方法,协同开展安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等工作。重点从我省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甄选培育工程试点企业,指导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树立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标杆。同时,针对知识产权面临的新形势和要求,不断强化以省企业技术中心知识产权工作为重点的考核,持续多维推进我省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防御能力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