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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 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子

发布日期:2022-01-13 08:27 来源: 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辑:经信委站点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萧县以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为抓手,聚焦“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来、人从哪里来、钱到哪里去”等四个“关键点”,着力破解农村集体经济“空壳化”、农村人口老龄化、基层党组织弱化等“三农难题”。截至目前,全县已有215个行政村实施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占行政村总数的84.98%,集约土地面积15.2万亩,预计全年村集体可增收6000余万元,农户净增收4560余万元。通过将党组织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同合作社市场优势、生产优势双向融合,较好地解决了一些村集体穷、支部弱、群众散等现实问题,实现了“支部有作为、党员起作用、土地提效益、群众得实惠、集体增收入”多方共赢,走出了一条具有萧县地域特色的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新路子。

聚焦“地从哪里来”,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破解土地碎片化难题

萧县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扩大土地规模经营。宣传动员立体化。把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作为“书记项目”强力推进,县委书记亲自挂帅、带头宣讲,乡镇党委书记给村书记讲,村书记给群众讲,层层宣传动员,做好农民群众思想工作。土地定价阶梯化。根据集约土地的地力等级、产出价值合理确定土地价格,实行阶梯化定价,按照每年每亩土地400-1000元租金支付给农民,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合理利益。拿地方式多元化。采取固定收益方式,农户以土地入股合作社,可获得保底租金收入;采取保底分红方式,合作社根据效益情况提取一定比例盈利用于二次分红;采取托管服务方式,针对部分不愿将土地交给合作社的农户,由合作社提供代种托管服务,推进规模化生产经营;采取土地置换方式,以其他位置质量较好的地块置换农户土地,保证土地成方连片。

聚焦“钱从哪里来”,强化资金要素保障,破解合作社启动资金难题

萧县统筹整合组织、财政、农村农业、乡村振兴等部门政策、项目和资金,优先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开展土地规模化经营。以金融手段“生财”。采取资金整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探索建立土地集中经营“资金池”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基金。从“资金池”或基金中支取启动资金的合作社,在取得收益后,需从集体收益提取一定比例反哺注入“资金池”或基金。举办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金融要素对接会,组织协调农行、徽行、建行等金融主体,为村集体提供地押云贷、裕农快贷、流动资金贷等融资渠道。以项目倾斜“聚财”。推动乡村产业、农田水利、农机深松整地、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村倾斜,为合作社运营提供“源头活水”。2020年,全县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199.12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2255台套,受益服务组织及农户等各类主体1681户;实施土地深翻24万亩,兑现36家服务组织补助资金960万元;完成秸秆收储86.1319万亩,建成秸秆收储中心7个。以政策兜底“保财”。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按照完全成本保险小麦860元/亩、玉米700元/亩,种植收入保险玉米不低于700元/亩额度予以保障,自缴保费由县财政与合作社按1:1比例承担。2020-2021年度,全县完成小麦、玉米基础险、补充险及商业险投保8.5万亩,财政补贴保费106万元,进一步消除农民“后顾之忧”。

聚焦“人从哪里来”,探索多元服务模式,破解“谁来种地”难题

萧县构建“村集体+服务组织+农户”三位一体联动服务模式,实现村集体组织协调优势、服务组织专业优势与农户生产需求有机衔接。整合社会化服务资源。依托县供销合作社、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职能优势,整合县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性服务组织服务资源,在全县范围内建成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5个、全程机械化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3个,辐射带动全县770余家各类服务组织,有效服务粮食作物面积110余万亩。创新合作社经营模式。全链条式托管,即合作社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耕、种、管、收、购、销”全程托管服务。半链条式托管,即合作社在农民干不了、干不好的薄弱环节上,委托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点单式托管服务。开展自主经营,即鼓励社会化服务体系较为健全、具备自主经营条件的镇村,整合域内农机、人员,组建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等服务主体,自主开展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提升党组织服务功能。设立农业土地集约经营专项激励资金,从当年村党组织领办的土地集约经营收益中,提取不高于50%比例资金用于奖励村干部、村集体合作社负责人和其他经营费用,激发村干部为民服务热情。结合人才振兴政策支持,加大对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合作社经营者、乡土人才的劳务技能培训。2021年以来,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300余人次、产业带头人500余人次、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200余人次。

聚焦“钱到哪里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破解合作社可持续发展难题

萧县坚持“群众利益最大化、村集体利益最小化”,建立健全集体与群众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明确股权配置。农户以货币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地上附着物等非货币财产入股,村集体以集体土地、集体资产、集体资金、上级扶持资金等单一或组合方式入股,按照出资额折股量化,保证村集体持股比例不低于20%,单个成员持股比例不超过20%。与社会资本、企业等进行合作时,要求村集体和群众所占股份超过50%,确保党支部领办的集体属性。细化收益分配。具体细分为4个部分:在纯收益中提取10%以上资金,作为合作社发展积累资金,用作扩大再生产;提取10%以上资金作为合作社风险防控资金,用于弥补亏损、以丰补歉;按照章程或成员(代表)大会规定的比例提取奖励激励资金,用于奖励村“两委”、合作社管理人员及提供管理、技术、信息、商标使用许可等服务或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合作社成员;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作为股份分红资金,按照成员股份进行分红。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把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事项纳入“小微权力”清单,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让入社群众人人心中都有一本“明白账”。对合作社重大发展项目、重要经济合同以及大额支出、贷款债务等存在较大风险的关键节点,由乡镇进行预审核、后把关,有效规避较大市场风险和资金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