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宿州市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
2023年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开局起步的关键之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乡村建设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乡村振兴的驱动引领作用,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提升农业数字化生产力,构建乡村数字治理新体系,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农村农民共同富裕,加快推进宿州市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根据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数据资源局、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皖网信办〔2023〕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3年度宿州市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数字乡村发展取得阶段性进展。数字技术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更加有力支撑。农村宽带接入用户数达到135万户,5G网络新覆盖行政村480个,新建数字农业工厂6个,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乡村治理数字化效能持续增强。数字乡村试点扩面提质增效,在智慧农业创新、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信息惠民服务、数字治理能力等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乡村振兴发展数字底座
1. 持续完善乡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以需求为导向逐步推进 5G网络和千兆光网向乡村延伸覆盖。(各电信运营商负责)推动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继续做好地面数字电视传输覆盖网建设。(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抽查检查专项行动,加强涉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负责)
2. 全面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基础数据更新工作,持续提升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比例。(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探索开展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建设,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提升农村地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市水利局负责)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补齐农网薄弱地区电力基础设施短板,有条件县区探索推动农村电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冷链物流数字化改造升级。(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负责)
3. 积极推进涉农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继续组织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推动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共享利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和平台建设,构建全市农业农村大数据“一张图”(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局负责)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整合共享粮食全产业链数据,推动与气象、病虫害、种植、产量等数据共享共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负责)积极配合加快建设全国农业保险数据信息系统,推动农业保险数据共享。(市财政局(国资委)负责)统筹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归集融合和开放共享。(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数据资源局负责)持续推进高分卫星遥感数据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的应用。(市气象局负责)
(二)筑牢粮食安全数字化支撑
4. 加快粮食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粮食的产、购、储、加、销深度融合。加强粮食收储库点信息化建设,完善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网络。持续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促进粮油加工企业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推进以粮食为重点的智慧大田建设。(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持续完善重要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负责)
5. 促进粮食安全保障数字技术运用。依托国家种业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数字种业管理技术应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和信息化手段,常态化开展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监测。全方位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耕地“非粮化”监测。(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国绕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提供分区域、分作物、分灾种的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做好全市粮食安全气象服务保障。(市气象局负责)
(三)持续巩固提升网络帮扶成效
6. 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和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对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持续开展动态监测和帮扶。(市乡村振兴局负责)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将更多低保边缘人口纳入监测范围。(市民政局负责)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支持力度。(各电信运营商负责)持续推进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等广播电视重点惠民工程建设。(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
7. 激活脱贫地区内生发展新动能。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支持脱贫地区探索消费帮扶新业态新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乡村振兴局负责)提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运营水平,多措并举扩大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规模。(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负责)持续开展消费帮扶行动,共建线上消费帮扶专区和线下乡村振兴馆(市总工会、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负责)鼓励市属企业结合乡村振兴和定点帮扶工作,积极参与脱贫地区数字乡村项目开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创新和利益联结。(市财政局(国资委)负责)依托“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数字乡村建设,拓宽脱贫地区群众增收渠道。(市工商联、市乡村振兴局负责)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开展县域教师培训,促进乡村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四)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智慧农业
8. 加快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推进农业产业互联网和数字农业工厂、数字农业农村应用场景建设,探索重点品种产业数字化转型新路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快无人农业作业推广,推进先进适用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云农场建设等协同发展,挖掘 5G、千兆光网和移动物联网等在农业生产场景的典型应用。(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推进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实施,构建智慧监管新模式。(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推动获证企业提升追溯管理自控水平(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9. 强化农业科技和智能装备支撑。聚焦特色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养殖等薄弱环节、薄弱领域,鼓励龙头企业和高校院所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创制。(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负责)结合现有政策,加大对农机项目的支持。积极培育、引进农机优势装备产业,进一步完善农机装备上下产业链配套,促进产业集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引导农民更多购买和使用先进适用北斗终端和设备。(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国资委)负责)支持打造以农机装备为重点的智能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多策并用发展县域数字经济
10. 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提档升级。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互联网营销渠道。(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持续深化“数商兴农”,进一步培育壮大农特产品网络品牌。培养新型农村电商人才,发展农村电商新基建(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负责)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重点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市邮政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负责)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引导商贸、快递、物流、互联网企业下沉农村,重点推进农村商业网点设施数字化、连锁化、标准化建设改造。(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乡村振兴局、中国邮政集团宿州市分公司负责)持续发展“巾帼电商”,打造宿州巾帼电商创业就业品牌,积极开展“青耘中国”直播助农、“自强在线”助残就业帮扶活动。(市妇联、共青团宿州市委、市残联负责)
11. 培育壮大乡村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响应《关于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引导在线旅游等平台企业将产品和服务下沉到乡村,加大对全市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的宣传推广。积极申报首批全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单位、省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积极参与长三角乡村文旅创客大会,推动长三角数字文化产业交流。(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加快培育休闲农业、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深入开展智慧广电服务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拓展智慧广电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推动乡村地名在乡村文化旅游、社会治理、电商物流等领域广泛应用。(市民政局负责)
12. 深化农村数字金融普惠服务。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各级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创新农村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工作,因地制宜打造惠民利民金融产品与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积极稳妥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规范发展宿州市数字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利用数字技术改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保险机构丰富线上化、信息化服务手段,持续优化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平台建设。(市银保监局负责)依法打击涉农信贷、保险等领域金融犯罪活动。(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六)创新发展乡村数字文化
13. 营造乡村网络文化繁荣发展环境。加强乡村网络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继续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创作播出乡村振兴题材作品,增加“三农”题材网络视听节目优质内容资源供给。(市广播电视台、市委网信办负责)持续推进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提高农村地区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数字化服务水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国资委)负责)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加大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正面宣传力度。做好农村地区互联网宗教有害信息治理工作。(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负责)继续开展“净网”“清朗”等各类专项行动,为农村地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各电信运营商负责)
14. 推动乡村文化文物资源数字化。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依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大对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挖掘阐释保护传承力度。(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数字化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积极推动实施“云上民族村寨”工程。(市委统战部负责)积极参与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建设,推进乡村文物资源数字化永久保存和展示利用。(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继续实施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举办“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非遗购物节”等活动。(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七)开创数字化乡村治理新模式
15. 加强农村党务政务村务信息化建设。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抓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建设。(市委组织部负责)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协同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市政务服务局负责)持续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提升村级事务管理智慧化水平,确定一批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市民政局负责)扎实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鼓励各地组织开展数字化治理实践。(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
16. 增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数字化能力。继续加大农村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建设力度,提升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深化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资源应用。(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负责)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负责)继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下沉。(市司法局负责)
17. 建全完善农村智慧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推进建设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加强面向偏远农村的灾害预警信息服务。(市应急局负责)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全面提高预警发布覆盖面,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市气象局负责)加快推进农村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提高应急广播覆盖率,完善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应急局负责)
(八)深化乡村信息惠民服务
18. 持续推进“互联网+教育”。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建好用好宿州市智慧教育云平台,持续增加农村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持续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地区学校和教学点网络教学环境,办好宿州市智慧教育云平台云课堂,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各电信运营商负责)巩固深化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建设成果,积极探索适应乡村学校的数字化教学模式,促进农村教育办学水平提升。(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19. 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与长三角等地区跨区域跨机构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上云。持续推进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深化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应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均衡布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深入推动“互联网+中医药”服务,加快县域智慧中药房建设,保障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依托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信息共享机制,优化完善医保电子凭证、医保服务网厅和应用程序(App)等功能服务。(市医保局负责)
20. 深化农村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持续深化就业服务平台应用,为脱贫人口、农民工、乡村青年等群体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共青团宿州市委负责)继续加强返乡农民工就业情况大数据监测分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依托全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探索以社保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推动更多人社服务事项在基层“就近办”“线上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管理,持续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市民政局负责)依托全国统一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国家转介信息平台,建设拓展农村残疾人大数据应用,优化残疾人证“跨省通办”服务。(市民政局、市残联负责)推进市、县级政府网站的适老化、无障碍化改造,组织征集一批优秀改造案例并推广,提升面向农村特殊人群的信息服务水平。(市数据资源局、市残联负责)
(九)加快建设智慧绿色乡村
21. 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数字化监管。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在线受理机制,加快推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不断完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体系,依据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继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信息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持续提升农村地区水环境、水生态监测能力。(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建立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市水利局负责)
22. 提高乡村生态保护信息化水平。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强生态修复项目监测监管。(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推进林草信息化平台建设,鼓励申报全国林草信息化示范区。(市林业局负责)依托全国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数据,运用遥感、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提升河湖水域岸线监管能力。(市水利局负责)
(十)保障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
23. 加强政策支持。按规定统筹利用现有涉农政策与资金渠道持续加大数字乡村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市财政局(国资委)负责)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数字乡村发展相关政策。加大金融服务对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智慧农业、乡村新业态等领域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融资保障。(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委网信办负责,各类金融机构参与)继续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指导试点地区加快完成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市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及时推动数字乡村相关项目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负责)鼓励和引导企业、高校、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数字乡村建设。持续实施数字乡村聚力行动公益项目。(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负责)
24. 加强人才支撑。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网络安全防护等课程培训。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负责)支持涉农高校布局建设智慧农业、农业智能装备工程等新农科专业,持续推进职业院校涉农相关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加快培养服务乡村振兴的实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持续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完善基层就业政策,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依托安徽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效能。(市科技局负责)持续开展乡村旅游人才、农业农村科技青年人才、巾帼人才信息化培训。(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共青团宿州市委、市妇联负责)
25. 加强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开展数字乡村参考架构、数据治理、服务平台等标准研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基础作用,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积极配合推动农产品流通领域立法和标准化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积极申报开展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县级标准化试点,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
26. 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各地建好用好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全面推动属地数字乡村建设。(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乡村振兴局、市数据资源局等负责)适时举办全市数字乡村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市委网信办负责)积极配合省开展数字乡村发展评价工作,推动将数字乡村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点工作清单。(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持续抓好泗县、埇桥区灰古镇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深化砀山县试点成果应用推广。(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负责)加快推进数字乡村示范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前每县区至少建设一个数字乡村示范村。(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局负责)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持续做好数字乡村线上线下宣传报道,组织开展数字乡村发展调研、成果展示、创新大赛等交流活动,营造数字乡村建设良好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广播电视台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