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安徽省百家优秀民营企业和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民营〔2020〕3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县区(园区)党委推荐、市民营办审核、市委市政府审定,现将我市拟推荐参评企业及企业家名单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宿州市民营办反映。
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8日
联系电话:0557-3022317,邮箱:szszxqy@126.com
附件:拟推荐参评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名单
宿州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