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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条举措推动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0-04-15 16:41 来源: 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辑:经信委站点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动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入贯彻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提升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水平,推动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两个集中区的发展方向,是努力打造长三角新兴产业合作示范区,努力培育全省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努力构建皖江城市带联动发展支撑极,努力建设产城融合绿色发展新城区。提出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经济总量大幅跃升,亩均投资强度和税收显著提高。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集聚,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和服务链基本贯通,产业生态圈初步形成。城市功能不断完善,现代综合交通系统加速构建,绿色发展形成示范,体制机制创新有效推进等。

  为实现发展目标,《意见》提出了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壮大主导产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14条重点举措。在理顺管理体制中,明确提出为推动开放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按照打造责权利有机统一的高效管理体制要求,实行“省支持、市管理”体制,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牌子。在创新运行机制中,探索推行“档案保留、全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为主的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以岗定薪、同岗同酬、绩效奖励”薪酬制度。在壮大主导产业方面,支持新兴产业集中区以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为主抓手,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着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和重要影响力的主导产业集群。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向新兴产业集中区下放审批管理权限。在加强政策支持方面,明确省财政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奖励性资金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设立发展投资基金等支持,鼓励各类金融资源向新兴产业集中区集聚。根据新兴产业集中区建设实际,省统筹单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统筹研究用能需求的具体办法。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实行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