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659/202601-00012 信息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6-01-14 发布日期: 2026-01-14 09:1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寒潮大风大雾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寒潮大风大雾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1-14 09:1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7

宿州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宿安防办〔20261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寒潮大风大雾

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当前已进入冬季灾害性天气易发多发期,寒潮、大风、大雾等极端天气将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交通运输、能源供应、农业生产等领域带来不利影响。为贯彻落实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省气象局、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寒潮大风大雾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将防范应对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二、强化监测,及时预警预报。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寒潮、大风、大雾等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不断提高预报预警的精准性、时效性。要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渠道,及时、准确、广泛地向社会公众和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发布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

三、突出重点,落实防范措施。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寒潮、大风、大雾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结合行业特点和潜在风险,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农业生产、城市运行、电力通信、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做好农业设施、户外广告牌、临时构筑物的防风加固工作;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意外事件发生,保障群众取暖安全;加强道路巡查和疏导,确保恶劣天气下道路安全畅通。

四、加强备勤,做好应急准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应急预案,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装备和物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科学高效开展抢险救援、应急处置、灾情核查和灾害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要重点关注并做好受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及时落实临时救助、冬春救助等政策,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五、加强宣传,提升防范意识。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寒潮大风大雾灾害的风险特点、防范措施和自救互救知识,切实提升全民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请各县(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市防灾减灾救救灾灾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至基层单位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州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14       

 


 

 

 

 

 

 

 

 

 

 

 

 

 

 

 

 

 

 

 

 

宿州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14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