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659/202403-00027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4-03-11 发布日期: 2024-03-11 10:5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市经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军解读《宿州市加快建设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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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市经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军解读《宿州市加快建设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实施方案》

来源: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11 10:5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7

市经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军解读《宿州市加快建设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实施方案》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3〕26号)精神,抢抓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机遇,加快建设我市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助推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宿州市制定并发布了《宿州市加快建设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主要背景

2023年9月28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皖办发〔2023〕26号)的通知,杨军书记和王启荣市长分别就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作出批示,要求市经信局牵头制定《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工作指示,我局组建编制工作专班,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指导编写工作,分管负责同志率队先后赴县区、园区开展调研。在充分结合相关调研情况、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突破200亿元,力争达到300亿元;到2027年,全市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突破400亿元,力争达到500亿元。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由集聚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产业集群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建成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力争国家级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上有突破。

三、重点任务

通过开展“四大行动”,围绕11条具体工作任务,推进全市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

(一)产业扩量提质行动

1.打造集群领军企业。遴选一批具有创新引领力、市场主导力、产业链带动力的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重点企业,实施“领军企业”培育行动,支持企业通过投资(参股)、并购、重组、外包服务等方式完善产业链布局,推动技术、资金和人才等资源集聚。

2.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重大项目库,完善“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达效一批”项目全环节动态管理机制。

3.瞄准“链主”招大引强。瞄准先进高效光伏技术和高能量密度、长寿命、高安全性新型储能技术,着力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领先、辐射带动力强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推动在我市设立企业总部、运营总部、区域总部和研发制造基地。

(二)产业层级提升行动

4.推动重点企业提质。在先进光伏方面,鼓励重点光伏玻璃生产企业建设国家级CNAS实验室,持续开拓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片、钙钛矿叠层电池等领域,前瞻布局超薄高透光伏玻璃及TCO玻璃领域,抢占市场先机。在新型储能方面,鼓励传统锂离子电池企业向钠离子电池领域延伸,开拓储能系统集成市场领域。

5.推动产品提档升级。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支持企业针对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细分市场,创新研发高端化、定制化产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6.推动产线“数转绿提”。引导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围绕强基础、建平台、延链条,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改造,建设集智能设计、智能系统集成、施工过程管理、智能运维等多个生产性服务环节于一体的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管理体系。

(三)产业结构优化行动

7.防范低端重复建设。严格落实光伏、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管理要求,指导各县区、市管各园区结合能耗指标、环境容量等实际条件,合理引进建设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项目,防止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

8.提升产业技术层级。支持关键技术攻关,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推进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链技术创新。引导先进光伏、新型储能领域创新性高附加值产品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三首”产品。

(四)产业生态构建行动

9.加快拓展应用场景。加快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品在工业、能源、交通运输、建筑、农业、信息通信等领域应用,拓展多种形式的光储融合应用场景。

10.发挥人才撬动作用。强化“产学研用”合作,支持宿州学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设立与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相关学院、学科、专业等,开展校企合作,探索“订单式”人才共培共育模式。

11.加大服务生态建设。稳步推进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企业股份制改造、规范培育、上市辅导,分层进入创业板、主板市场。建立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企业“白名单”,深入开展融资服务,强化资本要素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研究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要工作安排,解决发展难点重点问题,督促各项任务落地。

(二)加强政策支持。在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基础上,研究制定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具体措施,支持企业开展项目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升级等。

(三)加强要素保障。对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优质项目用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予以保障,简化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将技术水平领先、带动能力强的标志性重大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清单,市级予以统筹,力争进入省重点项目目录(库)。

(四)强化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做好实施方案宣传解读工作,负责跟踪监督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调度,按季度通报进展,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五、解读人与政策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45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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