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
宿工组办〔20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现将《2023年全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落实。
附件:1.2023年全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
2.2023年全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宿州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3年2月8日
附件1
2023年全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亩均论英雄”改革决策部署,坚持顶层设计,清单化推进、闭环式管理,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推动全市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切实做好2023年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有关指示要求,进一步树立“亩均论英雄”改革导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市级统筹指导、县区(园区)实施的原则,深入推进亩均效益评价和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亩均论英雄”改革取得实效,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提高企业亩均效益这一总目标,力争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增速、亩均营收增速均超过10%。
(一)完善综合评价体系,持续开展规上工业企业评价,探索推进占地5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评价,确保覆盖面达50%以上,力争应评尽评,实现全覆盖。
(二)健全差别化政策体系,实现财政奖补差别化政策市县全覆盖,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发放“亩均英雄贷”力度,进一步出台完善要素资源差别化配置政策。
(三)创新服务体系,全链条、全要素、全生命周期实施分领域、分行业精准服务,提高服务企业质效,助力企业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亩均效益评价体系
1.优化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各县区(园区)修订完善评价办法,2023年起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作为主要指标纳入评价范围。鼓励指导有条件的县区(园区)在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中,探索开展人才密度指标评价。针对创新性强、市场前景好但需要更多成长期的“小英雄”或“未来英雄”企业,合理设置“保护期”;对重大项目建设期内的企业、兼并重组类企业及企业扩产、技术改造等新增用地的合理设置“过渡期”。鼓励各县区(园区)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社会贡献、质量品牌等方面设置加减分项目,引导企业更加注重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2.拓展评价对象范围。持续开展规上工业企业评价,探索推进占地5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开展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园区)实现5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评价全覆盖;鼓励服务业开展亩均效益评价试点;结合本地行业发展实际,探索开展分行业评价。(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3.加快推进评价进度。为强化评价结果应用,3月底前对全市及各县区(园区)2022年度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情况进行测算。6月底前完成2022年度综合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4.选树亩均效益标杆。实施“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科学制定评选办法,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类别,从不同维度评选“亩均效益领跑者”,积极跟进省“亩均效益领跑园区”评选工作。加大亩均效益领跑者宣传和支持力度,引导各行业各领域对标提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二)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5.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对标沪苏浙专项行动,落实《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常态化开展一月一次企业家沙龙及“四接”活动,优化提升“宿事速办”平台。完善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力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真正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6.加强要素市场化建设。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不断增强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建立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要素市场交易平台体系,推进经营性土地、劳动力、能耗、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7.落实要素资源差别化配置政策。围绕各类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要素资源,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出台和完善差别化政策。推动差别化政策市县全覆盖,落实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差别化政策。对亩均效益A、B类企业在人才职称申报、生活服务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开设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定向招引产业发展人才,派驻到A、B类企业,探索推广“政聘企培”人才引育用留模式,推动出台人才支持“亩均论英雄”改革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宿州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8.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巩固金融支持“亩均论英雄”改革成果,大力推广“亩均英雄贷”金融服务模式,指导萧县和中国银行宿州分行开展结对服务,争创示范单位。完善金融支持“亩均论英雄”改革政策,将“亩均英雄贷”支持“亩均论英雄”改革配套金融服务工作纳入对各金融机构的考核,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经济发展质效。(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宿州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三)创新服务管理模式
9.加强数字化管理。用好省“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配合完善企业评价档案、综合图示、预警分析等一站式数字化应用平台,加强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多维度比较分析,全面客观反映区域、行业和企业发展成果,开展企业精准服务,科学制定产业政策。(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10.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普及工程,滚动实施“工业强基”和“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用好省级羚羊、市级绿色家居建材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强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和生态培育,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强化数字赋能,推进建设轻纺鞋服智能化产业基地、绿色家居生产制造基地、造纸及纸制品后加工基地,市级绿色家居建材工业互联网平台注册企业达到150家以上。实施“皖企登云”提质扩面行动,每年实现300家以上企业与云资源深度对接。(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11.提升精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亩均效益评价领导小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服务企业发展。大力推广“提高亩均效益十二法”,形成一批亩均改革典型案例。推动亩均效益评价与企业管理提升行动有机结合,建立企业管理提升培育库,逐步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坚持盘活存量与用好增量相结合,加大对优质企业的支持和培育力度,加强对中小企业精准服务。对确需淘汰的企业,积极通过市场、法律等手段,畅通市场退出渠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四)联动推行改革工作
12.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科学合理确定低效工业用地整治范围和目标,开展连片的、区域性的低效工业区块整治行动,按照《宿州市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不断盘活存量和闲置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13.联动推行“标准地”改革。加快推行“标准地”改革,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前,将投资、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等标准纳入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条件,实现“事前定标准、事后管达标、亩产论英雄”,新增产业用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比例超5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14.加快开发区提质扩量增效。全面落实《安徽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修订)》,聚焦体制机制改革和亩均产出效益等因素,实施园区亩均效益提升行动,突出开发区对外开放主平台的作用,加快推动开发区改革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亩均效益评价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市亩均办要适时召开亩均效益评价领导小组会议及工作推进会,总结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要求,做好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工作协同。各县区(园区)要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责任单位: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二)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加强与主流媒体对接,加大最佳实践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做好差别化政策解读,形成正面引导,转变企业发展理念,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加强改革创新工作总结,持续改进工作方法,主动讲好“亩均论英雄”改革故事,积极向省级媒体及改革动态投稿宣传。(责任单位: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三)强化考核督查。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加大对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跟踪督查,对在工作推进中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严肃督促整改。加强“亩均论英雄”改革督查激励,结合综合评价、改革成效、创新亮点等,择优向省亩均办推荐“亩均论英雄”改革督查激励县(区)。在市政府对县区(园区)各类考核中加强亩均效益评价结果运用,有效激活各县区(园区)改革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附件2
2023年全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责任单位 |
时间 |
1 |
出台改革工作要点 |
出台《2023年全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 |
市亩均办、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2023年1月底前 |
2 |
加强督查激励 |
结合综合评价、改革成效、创新亮点等,择优向省亩均办推荐“亩均论英雄”改革督查激励县(区) |
市亩均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3年2月底前 |
3 |
优化评价指标体系 |
指导各县区园区修订完善评价办法,2023年起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作为主要指标纳入评价范围。积极在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中,探索开展人才密度指标评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等 |
2023年3月底前 |
4 |
测算市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情况 |
对全市及各县区园区2022年度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情况进行测算,初步掌握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情况。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
2023年3月底前 |
5 |
拓展评价对象范围 |
持续开展规上工业企业评价,探索推进占地5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开展评价,鼓励服务业开展亩均效益评价试点;探索开展分行业评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等 |
2023年3月底前 |
6 |
召开评价工作启动会 |
召开全市2023年度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启动会,部署工作任务。各县区(园区)召开本级评价工作启动会,制定具体评价实施步骤和目标节点等。 |
市亩均办、各县区(园区)亩均办 |
2023年3月底前 |
7 |
加快推进亩均效益评价 |
各县区园区3月31日前确定工业企业取数名单。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
2023年3月底前 |
各县区园区完成2022年度综合评价工作,将结果报市亩均办。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
2023年6月底前 |
||
发布年度亩均效益评价分析报告。 |
市亩均办 |
2023年7月底前 |
||
8 |
召开业务培训会 |
召开各县区(园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业务培训会,邀请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指导各县区(园区)完善优化评价细则、制定数据规范、实施步骤等,并就工作开展过程中常见问题和存在困难答疑。 |
市亩均办、各县区(园区)亩均办 |
2023年5月底前 |
9 |
加强考核督导 |
加大对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跟踪督查,对在工作推进中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严肃督促整改。 |
市亩均办、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2023年7月底前 |
10 |
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 |
用好省“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配合完善企业评价档案、综合图示、预警分析等一站式数字化应用平台。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
2023年9月底前 |
11 |
实施“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 |
科学制定评选办法,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类别,从不同维度评选“亩均效益领跑者”,积极跟进“亩均效益领跑园区”评选工作。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
2023年10月底前 |
12 |
推广“亩均英雄贷” |
持续巩固金融支持“亩均论英雄”改革成果,大力推广“亩均英雄贷”金融服务模式,指导萧县和中国银行宿州分行开展结对服务,争创示范单位。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 |
13 |
完善差别化政策 |
围绕各类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要素资源,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出台和完善差别化政策。推动差别化政策市县全覆盖,落实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差别化政策。 |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宿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 |
14 |
全面推广“提高亩均效益十二法” |
大力推广“提高亩均效益十二法”,形成一批亩均改革典型案例。 |
市亩均办,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 |
15 |
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 |
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普及工程,滚动实施“工业强基”和“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用好省级羚羊、市级绿色家居建材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强化数字赋能,推进建设轻纺鞋服智能化产业基地、绿色家居生产制造基地、造纸及纸制品后加工基地,市级绿色家居建材工业互联网平台注册企业达到150家以上。实施“皖企登云”提质扩面行动,每年实现300家以上企业与云资源深度对接。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 |
16 |
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 |
科学合理确定低效工业用地整治范围和目标,开展连片的、区域性的低效工业区块整治行动,按照《宿州市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不断盘活存量和闲置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 |
17 |
推行“标准地”改革 |
加快推行“标准地”改革,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前,将投资、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等标准纳入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条件,实现“事前定标准、事后管达标、亩产论英雄”,新增产业用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比例超50%。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 |
18 |
加快开发区提质扩量增效 |
全面落实《安徽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修订)》,聚焦体制机制改革和亩均产出效益等因素,实施园区亩均效益提升行动,突出开发区对外开放主平台的作用,加快推动开发区改革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