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659/202202-0001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2-02-28 发布日期: 2022-02-28 10:18
文  号: 经信安〔2022〕25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工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
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045485

关于印发《宿州市工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
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2-28 10:1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7

关于印发《宿州市工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
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经信安〔202225


各县(区)经信局,市开发区有关单位、宿马园区经发部、高新区经科局,市直有关企业:

现将《宿州市工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和任务清单的分工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28日     


宿州市工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

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我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安徽省安委会《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皖安〔2022〕3号)和《宿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任务清单》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工业领域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工业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我省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为奋力冲刺全国百强市,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宿州”的宏伟蓝图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治理时间: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人,把集中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专班推进,亲自挂帅,亲自出征,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汇报,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相关要求:3月上旬前)

(二)精心部署安排。一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专项工作方案,集中治理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方案抄送市经信局安全科; 二是定期向市经信局书面汇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开展总结验收,报市经信局总结材料。(相关要求:3月上旬前报方案,落实情况自3月份起,每月10日前报,工作总结2023年1月10日前报)。

(三)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实际全面排查以下几个方面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制定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3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并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底前完成整治清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没有分析研判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对新情况、新问题不了解、不掌握。(相关要求:梳理摸排、持续推进)

(2)只重发展不顾安全,盲目发展高风险化工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化工产业升级措施不力、进展迟缓。(相关要求:梳理摸排、持续推进)

(3)源头治理不严不实,化工产业转移安全风险加速集聚,高风险项目准入把关不严,风险管控机制不健全、管控能力不足。(相关要求:梳理摸排、持续推进)

(4)高危工艺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计水平低,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常态化风险管控机制缺失。(相关要求:梳理摸排、持续推进)

(四)细化工作措施

(1)开展爆炸物品排查整治。一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健全管理体系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及其台账登记落实情况,企业24小时值班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情况;《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治理。民爆物品销售企业民爆物品的安全储存、安全保卫、防火、防雷、防盗防恐布袭击等安全设施情况;民爆物品流向管控和备案登记情况,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资质和出入库登记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等情况,有关设备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告知情况;三是安全生产源头风险防控。企业特种作业岗位从业人员资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贯彻执行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推进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以及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建立及实施监测监控情况。(相关要求:3月底前完成,持续推进)

(2)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和《安徽省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 2022年10月底前,对全市化工项目进行全覆盖安全设计诊断,推动精细化工企业全面完成“四个清零”整治任务并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相关要求:应急部门牵头负责,经信部门积极配合,10月底前完成)

(3)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评估指南》,在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使用许可的企业中,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毒性气体和爆炸品,且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一定年限的装置,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排查评估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实施分类整治,实现淘汰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常态化严格管控一批。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相关要求:部门联动、分工负责,11月底前完成)

(4)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港口企业储罐等重大风险。(相关要求:部门联动、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5)推动地方跨部门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相关要求:部门联动、分工负责,11月底前完成)

(6)深入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实施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应用场景建设。宿州经开化工园区在安徽科立华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再确定2家以上企业,宿州萧县化工园区挑选1至2家企业,同步开展。(相关要求:部门联动、分工负责,11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把集中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专班推进,亲自挂帅,亲自出征,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专项工作方案,集中治理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各相关单位要在2022年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11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2023年1月上旬前完成总结验收。

(二)强化措施落实。要围绕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提升人员能力素质、提升风险管控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创新工作方法,抓好措施落实。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把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机制化,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同时,要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三)加强督导考核。市、县(区)两级安委会将把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同时省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通报有关情况,并纳入对市级政府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各相关单位将有关落实情况分别于2022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2023年1月10日前报至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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