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政策解读制度
一、界定解读范围
(一)党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或相关部委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
(二)省委、省政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或其他省直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
(三)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
(四)其他需要解读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
二、明确解读主体
上级政策文件的解读按上下对应原则,由对应上级政策文件起草、制定、牵头组织实施的市相关部门负责解读。特殊情况的,按市政府负责同志批示意见确定解读责任单位。
三、把握解读内容
(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包括出台的时间、过程、依据等。
(二)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完成时限、相关要求等。
(三)政策文件中涉及我市的相关内容,包括政策文件中需我市贯彻落实的具体任务,涉及我市的产业、项目、设施、资金以及可以争取的其他支持政策等。
(四)提出我市贯彻政策文件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包括明确贯彻落实政策文件的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主要措施等。
四、严格解读要求
(一)各部门要加强研判,对上级出台的政策要增强前瞻性,深入研究政策,瞄准上级政策与宿州实际的契合点,围绕上面有什么、宿州缺什么,我们要做什么、能争取什么、该怎么做等,重点在争取试点、示范,争取政策及项目资金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并做好上级政策的落实、跟踪、反馈工作。
(二) 政策解读报告文字稿的篇幅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各部门在解读政策文件时,重点汇报涉及我市的内容、可以争取的政策、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三)一般在一周内按要求报送解读材料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情况安排在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工作例会等会议上解读。
(四)提请会议解读的材料包括政策解读报告、政策文件复印件(密级文件除外)及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