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659/202104-00023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1-04-28 发布日期: 2021-04-28 11:08
文  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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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负责人解读】市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建明:解读《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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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市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建明:解读《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来源: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4-28 11:0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7

近日,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出台了《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办法》(经信技〔2021〕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填补我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空白,推动我市创新平台建设,为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打下良好基础。

(二)制定依据。1.《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第34号令);2.《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科技〔2018〕46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既是提升我市工业企业创新能力的工作要求,又为争取更多的企业技术中心进入国家、省级层次打下良好基础,将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提升核心竞争力,为我市工业发展快步走向创新驱动轨道发挥重要作用。

三、研判和文件起草过程

3月31日,印发《关于征求〈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意见建议的通知》,书面征求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4家市直部门以及各县区经信局、市管各园区经发部门共13家单位意见;4月6日,在局网站公示《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经局综合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技术进步科汇总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会签,形成了目前的《管理办法》。

四、主要举措

《管理办法》共6章20条。

    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目的与意义,企业技术中心的定义,以及开展认定工作的责任主体。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了每年进行一次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并在受理申请截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之内公布认定结果,详细列出申报的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和认定工作的具体程序。第九条至第十三条对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运行评价,明确了评价的程序(数据采集、数据初审、核查评价)、4类评价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列出6类负面退出清单,对认定的市企业技术中心进行政策支持和资金奖补。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为附则部分,对《管理办法》作了补充,并由市经信局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对评价优秀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优先推荐申报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市技术创新类项目。

(二)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鼓励平台建设,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开展摸排梳理,积极培育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六、解读单位与政策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咨询:市经信局技术进步科科长 马景田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2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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