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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州市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2 16:56 来源: 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辑:经信委站点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关于印发《宿州市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市各园区经发部门

现将《宿州市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1010

 

宿州市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成长型小微企业,引导和带动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修订意见》宿工组20191号)、《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02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二条 申报认定成长型小微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宿州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类小型微型企业(已认定的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已认定的省成长型、高成长型小微企业除外)

(二)成立时间三年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

)符合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服务型制造等经济领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主业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强、规模增长潜力大。

(四)三年前当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元,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且上一年度正增长。

(五)无不良信用记录,近年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保、税收等方面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三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认定申报通知,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根据相关申报工作通知要求,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申报。

第四条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自愿申报并如实填报以下申报材料

(一)《宿州市成长型小微企业评价数据采集表》;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说明资料)及上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三)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文字材料;

(四)相关证书复印件(有关证照、专利、资质证书等);申报企业盖章确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第五条 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根据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报企业全部进行实地核查。审核合格者,由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汇总,提出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纸质形式经济和信息化

第六条 经济和信息化组织专家人员在对各县区、园区推荐的企业现场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80%)的基础上进行初评评结果提请党组会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经济和信息化认定其为宿州市成长型小微企业

 

第四章 管理服务

第七条 成长型小微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和运行监测。成长型小微企业应主动接受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定期报送发展动态和企业成长等情况。

第八条 成长型小微企业依据有关政策给予资金奖补

第九条 成长型小微企业在融资服务、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引导和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经济和信息化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宿州市成长型小微企业评价认定管理办法》(经信中小201835同时废止。

 

 

 

附件

 

 

 

 

宿州市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评价数据采集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

 

经营发展水平

年度

本年-3

本年-2

本年-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总资产

 

 

 

负债总额

 

 

 

税金

 

 

 

产品创新

□ 省级及以上新产品 (填写数量)
□ “首台套、首批次和首版次”产品 (填写数量)
□ 无

发明专利              

□ 有 (填写数量)    □ 无

企业资质

□ 高新技术企业      □ 产学研示范企业
□ 智能化工厂        □ 数字化车间
□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 无

研发机构

□省级及以上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多选)
□市级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多选)
□企业自建研发机构
□企业与外部科研院所或高校有实质性研发合作

 人力资源情况

 

本年-3

本年-2

本年-1

 年末企业从业人员数

-

-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数

-

-

 

其中: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数

-

-

 

企业获得其他荣誉情况

 

备注:1.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中类行业填写。
     2.以上填写的数据需提供相应的附件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2)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3)产品创新相关证明材料;(4)拥有授权发明专利证书;(5)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产学研示范企业等资质证书;(6)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资质证书、自建研发机构说明、开展研发合作情况说明;(7)企业人员高级职称证书;(8)企业相关荣誉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